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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0年海淀区支持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4-9 6: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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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海淀区关于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20〕1号),进一步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实施支持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专项。

  一、支持政策

  鼓励机构申报国家级防治新冠肺炎的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参加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

  二、支持方向

  对获得国家级防治新冠肺炎的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项目单位,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海淀区重点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支持措施

  对单独或联合申报国家级防治新冠肺炎的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项目,并已获得立项单位,根据国家立项资金给予1:1的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2020年海淀区支持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专项支持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盖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承诺书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bjhd.gov.cn/zxzj/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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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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