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在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中,提出支持研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远程操控等技术的智能防疫新产品。发展精细化无人机、防控防疫机器人、智能药箱、智慧温感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消杀监控等智能防控类产品。
支持5G手机等终端消费。加快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基于5G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技术在新型产品上的融合应用。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智能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产品及解决方案。
在信息消费支撑平台中,提出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城市大脑等智能决策中枢,建设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等协同治理载体,积极探索智慧城市治理新模式、新路径,着力推动数字孪生城市发展。建设在线政务平台,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服务新渠道,推动提升治理能力,实现各类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数据联动,提高资源利用率。
《通知》表示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论坛、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通知》明确了申报形式。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含《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和推荐意见函)纸质版(一份)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或机要交换方式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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