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15号)精神,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北京企业评价协会决定2020年继续组织开展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信用评价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树立诚信标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按照《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评价内容主要包含企业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企业财务实力、企业诚信表现和企业社会责任等五个维度,涉及18个二级指标和45个三级指标。
由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和北京企业评价协会联合成立北京物联网行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负责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工作。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为A、B、C三等五级,目前仅对A等三级(AAA、AA、A级)的结果进行发布。评价等级证书三年有效。
申报企业提出申请→评价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企业提交材料→评价秘书处组织资料初审→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向参评企业反馈《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出具正式《企业信用评价报告》→活动秘书处组织综合审定→公示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并征求社会意见→发布信用评价结果→向A级以上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价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运用各方资源,加大对诚信标杆企业的推广力度,达到“以评促建”目标,切实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
二0二0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2020年 企业信用评价 通知
抄报:北京市经信局、首都文明办、市社团办、市市场监管局 抄送:各有关企业、各相关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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