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物联网及交叉领域的技术成果管理,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评价体系,提升物联网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物联网企业转型升级,加速物联网及交叉领域优秀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我会研究制定了《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启动2022年物联网及交叉领域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是我会在物联网及交叉领域科技成果产出、管理、转移转化或推广应用等过程中对成果开展的专业化评价与咨询活动。是对物联网及交叉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观的、具体的、恰当的评价,是突显成果水平、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凭证,也是我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重要途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 基于物联网及相关行业的应用技术成果: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方案等。
2、由成果完成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自愿向我会提出;
3、不存在知识产权、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4、技术资料齐全;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恶劣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请评价的材料(视成果类型选择使用)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2.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名称、任务来源、研究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3.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4.科技查新报告(成果达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查新后 6 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评价,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5.检测报告
6.试验报告
7.效益分析报告
8.用户意见
9.产品标准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成果的应用场景设计;成果市场价值评估;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对于不同领域的科技成果,我会根据其性质和特点侧重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评价。
四、评价申请及流程
1.由各申报单位直接向我会提交科技评价申请材料。
2.对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录入科技成果库,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
3.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成果,将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并组织行业专家召开成果评价研讨会,经成果持有人同意,我会将向合作孵化平台、地方产业园和投资基金等推荐科技评价优秀项目,促进物联网及交叉领域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