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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3-3 7: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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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会会员入会管理制度
  1、遵纪守法,坚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定;
  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无任何劣迹行为合法企业。
二、协会会员退会管理制度
  (一)会员主动申请退会
  1、根据协会章程关于会员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会员单位因自身或不愿意再履行会员等原因主动提出退会,应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好各项相关事项的交接后,即可退会。
  (二)会员因下列行为退会
  1、会员未提出申请自动退会的;
  2、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被劝退会的;
  3、因严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给协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被劝退协会;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劝退商会;
  5、其它不良行为已不适应继续在协会任职退会的;
  6、会员有以上1、2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协会的,再次申请入会的,须经秘书处严格考核,由秘书处办公会决定是否同意入会;会员有以上3、4、5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协会的,3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本协会组织。
三、协会会员的奖励处罚
  (一)会员的奖励
  1、优秀会员单位,不定期评选。评选对象:全体会员单位。
  (二)协会会员的处罚细则
  1、会员有违反协会各项规章制度,不经协会批准,以协会的名义实施对外宣传、洽谈商务、项目合作、举办活动等各种行为的,给协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具体情况报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给予协会通报批评。抄送每一位会员单位。
  2、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给协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并造成损失的。报理事会研究通过,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会员资格降级处理。
  3、会员有重大违反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损协会形象,给协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不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经协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和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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