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协会员工招聘入职的管理流程、选拔优秀人才。
二、范围:适用于本协会所有员工的招聘与入职事项的办理。
三、职责:
1、秘书处负责本规定的编写与培训及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2、各部门负责员工招聘的申请,并签署初步意见,负责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审核,秘书长负责员工招聘与入职的批准。
四、招聘原则:
协会员工的招聘工作由秘书处总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招聘的策划与执行;新员工的招聘、入职,坚持“德才歉备,优中选优,择优录用”的原则。
五、招聘流程:
1、本协会员工的招聘,均需由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与岗位设置需求,书面申请人员增补,经秘书处审核后,报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
2、秘书处在接到招聘信息审批后,向外发布招聘信息,可以通过现场招聘、网络等多种途径招聘;发布信息后,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关信息统计筛选。
3、信息筛选完毕,呈秘书长审核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面试时间。
4、所有应聘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初试,面试应查验应聘者的真实身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流动人口证、健康证明等),对应聘者进行入职前考核,合格合各部门签署意见;
5、对有传染病。无身份证或假身份证、假学历证、年龄未满18岁等情况,一律不予录用。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不予录用:
6.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6.2未按协会规定办理手续经限期催告并未补正者;
6.3曾被本协会开除者均不得再次录用;
7、秘书处对经各部门考核同意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送秘书长签批方可上岗。
8、新员工入职手续:新员工入职必须填写协会的《员工入职登记表》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流动人员证、入职体检报告、协会所需其它必要证明文件及资料、本人彩色照片二张。由行政部建立员工个人档案。在员工入职时,安排合理的时间进行公司管理制度与安全培训,培训后进行上岗试用期。
9、试用期:本协会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协会将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内表面突出者,可由部门提出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离职应即时办理移交手续。
10、转正:试用期满转正需填具《员工转正申请单》。部门主管、秘书长签批后,予以转正,签订劳动合同书。
11、协会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其采取延长试用期或降级任用,对能力与表现都不能达到公司基本素质要求的,一律给予辞退。
12、协会各岗位人员的任用都须严格参照各《岗位责任制》; 本制度解释权归秘书处。